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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水南职中特困生补助办法            【字体:
水南职中特困生补助办法
作者:政教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5    
 

 为了支持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各级教育委员会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我校特困生补助办法。 

一、申请特困生的条件: 

思想素质条件:要求学生集体主义精神、有奉献精神、有责任感、有纪律观、有感恩心、有节俭作风;

学习条件要求:有学习目标、升学班学生成绩优异就业班学生技能突出;

家庭条件:家庭特困(父母离异无经济来源,父母双方或一方有重大疾病无经济来源,父母双方或父母一方去世无经济来源,家庭因其它自然灾害或人为灾难无经济来源,国家规定的其它特定扶助对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享受特困生补助: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的; 

2.弄虚作假、虚报材料的 ; 

3.处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或延长学习年限的; 

4.有超过一般同学高档消费现象的; 

5.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二、特困生的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每学期或学年在通知的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家长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开具关于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家中父母为残疾人或有重病在身的,开具相关证明)

2.班级评议。班主任和班干部在充分听取全班同学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同学意见及该生平时的学习态度、学习成绩、生活水准和收支状况提出名单。 

3.政教处对班级提出的名单进行审核。原则上根据支助总金额及班级的多少确定班级特困生补助的人数

4.学校行政特困生名单进行审核批准政教处造册 校长签字财物室发放

三、特困生的补助标准 : 

1.对于学校行政及教职员工的捐赠根据总金额和特困生数量及特困生的具体情况确定每生金额. 

2.对于教育主管理部门的基金支助,其每生金额按相关文件执行

3.对于社会捐赠则根据社会人士的意愿确定每生金额

4.对于专项扶助则按文件精神执行

四、特困生的管理与教育 

1. 政教处设专人负责特困生工作。 

2.政教处建立特困生档案,对特困生进行规范化管理。 

3.特困生一经认定后,享受特困生的待遇( 特困生优先享受学校、社会等提供的资助;学校优先安排或推荐特困生参加勤工助学岗位 ) 。 

4.学校及各班要教育特困生“自立、自强、自爱”,生活勤俭节约,学习奋发向上,遵纪守法,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争取做一名优秀的职高生。教育特困生一定要合理利用发放的补助金,真正用在自己必要的学习、生活费用上。 

本办法由学校政教处负责解释。 

 

文章录入:w_xq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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